資質核實 | 國家電網(wǎng)有限公司關于開展2024年35kV及以上輸變電材料類、營銷類等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工作的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3-12-05 14:23:29 瀏覽次數(shù): 次
國家電網(wǎng)有限公司關于開展2024年35kV及以上輸變電材料類、營銷類、特高壓輸變電工程地腳螺栓、鐵塔防墜落導軌裝置、航空警示裝置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工作的公告
[國家電網(wǎng)有限公司]2023-12-01
1.核實目的
國家電網(wǎng)有限公司開展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以下簡稱“核實”)工作的目的是減少供應商制作投標文件時的重復性勞動,提高評標工作效率。供應商可自愿參加核實工作,國家電網(wǎng)有限公司將向所有參與核實的供應商確認反饋“核實結果信息”。
2.核實范圍
核實包括文件核實和現(xiàn)場核實兩個階段,申請核實的供應商均須參加文件核實。根據(jù)文件核實情況,對需要開展現(xiàn)場核實的供應商進行現(xiàn)場核實,一般包括生產(chǎn)廠房設備,試驗裝備人員和產(chǎn)能等方面,并對生產(chǎn)工藝控制、試驗檢驗程序操作、原材料組部件管理等實際情況進行核實。
具體核實內(nèi)容及要求詳見附件1,請供應商認真閱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供應商需在新一代電子商務平臺(以下簡稱“ECP2.0平臺”)下載安裝“資質填報工具”,通過“資質填報工具”的“核實申請管理”模塊向ECP2.0平臺提交核實申請。提交核實申請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
ECP2.0平臺訪問網(wǎng)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2023年12月6日-7日將集中開展宣貫答疑,具體答疑時間方式、內(nèi)容及要求等詳見附件3。
申請核實的供應商通過“資質填報工具”填寫資質業(yè)績等相關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填寫完畢后,通過“資質填報工具”向ECP2.0平臺提交核實信息模板。提交核實信息模板操作流程見附件4。
供應商資質填報工具、操作手冊和演示視頻,可在ECP2.0平臺首頁【下載專區(qū)】獲取。
(1)供應商提交核實申請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1日17:00。
(2)供應商核實信息模板提交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1日17:00
(3)供應商遞交支撐資料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1日17:00。
(5)現(xiàn)場核實時間:具體時間將以電話及郵件形式通知。
本次無需遞交紙質版核實支撐資料,所有支撐資料均通過百度網(wǎng)盤遞交電子版壓縮包文件,請確保電子版支撐資料與原件一致。供應商提交的平臺信息(如:各類證書、報告、生產(chǎn)廠房租賃合同、土地使用權證、人員資質信息等)如已過有效期或不符合實際情況,屬無效信息。請各供應商認真梳理提交的平臺信息及支撐資料,及時刪除無效信息,確保與實際情況保持一致并提交ECP2.0信息自查情況說明詳見附件5。若提供虛假資料或生產(chǎn)條件發(fā)生變化瞞報漏報,一經(jīng)查實,按照國家電網(wǎng)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供應商僅需將百度網(wǎng)盤私密分享鏈接、提取碼及聯(lián)系人電話發(fā)送到gys@sgm.sgcc.com.cn郵箱,郵件主題及支撐材料壓縮包命名格式為“產(chǎn)品名稱+供應商全稱”,如:“桿塔+XX公司”。分享鏈接有效期選擇“長期有效”,核實結束后,供應商可自行取消分享。核實信息填報及資料準備提示、核實資料文件格式詳見附件6和附件7。百度網(wǎng)盤應用方式說明詳見附件8。
物資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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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業(yè)績(外部)”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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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業(yè)績(內(nèi)部)”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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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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桿塔類、電能表、用電信息采集、電動汽車充換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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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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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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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業(yè)績(內(nèi)部)”模塊業(yè)績不需提供合同及發(fā)票等支撐材料,其他信息需要提供合同及發(fā)票等支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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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具、光纜附件、導地線、光纜、線路絕緣子、地腳螺栓、鐵塔防墜落導軌裝置、航空警示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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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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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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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業(yè)績需要填寫在供貨業(yè)績(外部)模塊,并提供合同及發(fā)票等支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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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實過程中如有需要澄清或修改平臺信息的情況,需要通過騰訊會議或電話形式與供應商進行溝通,請參與核實的供應商提前安裝騰訊會議軟件,以免影響核實工作進度和質量。騰訊會議軟件安裝及使用步驟詳見附件9。
(2)核實信息的退回修改。核實過程中,將以短信形式發(fā)送核實信息退回修改提示,請務必確保核實報名聯(lián)系人電話準確,并保持暢通。收到短信提示后,請及時登錄電子商務平臺網(wǎng)頁,進入供應商關系管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信息查詢-問題退回修改表查詢頁面,查看具體待修改事項,并按要求時間重新提交核實模板信息。
(3)核實資料僅需提交紙質文件掃描件及電子版文件,不需要提交原件。本次核實不再退回資料。
(4)本次核實工作依托國家電網(wǎng)有限公司ECP2.0平臺,部分產(chǎn)品國家電網(wǎng)有限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相關業(yè)績可以通過資質填報工具輔助獲取。每批次供應商資質填報工具填寫前務必在資質填報工具中重新獲取內(nèi)部業(yè)績,并比對是否存在外部業(yè)績重復填寫的情況。
【聲明】信息以國家電網(wǎng)電子商務平臺官方發(fā)布的為準。本文僅做信息分享,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